关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及资金管理机制,我局牵头起草制定了《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2022年9月25日附件: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管理,共同负责建设类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监督工作,(二)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四)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列入富阳区年度政府专项计划的项目由区发改局开展赋码管理,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二个计划年度,具体变更管理可以由项目主管部门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项目主管部门未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新设专项在出台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前,区财政不得拨付预算资金,区财政局不得安排预算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制订或修订本部门的政府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