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园管委会:《鼓楼区建设新能源科创中心扶持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鼓楼区建设新能源科创中心扶持措施第一章总则为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且经区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入驻新能源科创中心的新能源相关企业,第二章优惠措施第三条租金优惠,对入驻新能源科创中心一期载体正祥西江月的企业,可享受三年(36个月)租金优惠,自承租之日起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按照评估价的60%予以收取,可享受两年(24个月)租金优惠,自承租之日起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按照评估价的80%予以收取,可享受一年(12个月)租金优惠,自承租之日起租金按照评估价的90%予以收取,支持入驻企业优先参与我区场景应用、配套设施建设,第十条租金优惠由正祥西江月运营单位牵头落实,直通车服务由区企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第十一条企业自入驻之日起一年内未达到规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