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商务部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准入条件(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三)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备开拓二手车出口市场能力,(四)企业或企业投资方通过自建或合作方式在出口目标国具备与二手车出口规模相匹配的售后服务能力,二、申报材料(一)广东省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书及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从业记录(包括汽车国内交易、汽车转口贸易、汽车出口贸易等)、经营业绩、未来3年二手车出口业务发展计划及实施方案(包括车源整合、海外销售、汽配件供应、物流仓储、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保障、境外质量和售后服务重大问题应急响应机制等),(二)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提供申报截止日当期的财务报表及企业投资方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六)《2021年新车/二手车出口情况表》(见附件3),可提供销售合作方情况介绍、合作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合同/协议、汽车出口能力证明文件等能够体现企业汽车出口销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以上证明材料)(七)《境外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情况表》(见附件4),可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协议、零配件供应能力证明文件等能够体现企业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以上证明材料)(八)已经与二手车出口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填报《已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情况表》(见附件5),附件:1.申请表2.承诺书3.2021年新车/二手车出口情况表4.2021年境外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情况表5.已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情况表6.2023年二手车出口目标计划表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9月23日附件:附件1:申请表.doc附件2:承诺书.doc附件3:2021年新车二手车出口情况表.doc附件4:2021年境外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情况表.doc附件5:已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情况表.doc附件6:2023年二手车出口目标计划表.wps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