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8〕3号)及相关流程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给予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9家企业2022年度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业子项资助资金共3060.35万元,具体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1.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500万元,4.惠州市太湖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候机楼管理分公司5万元,5.东莞市华南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5万元,6.深圳市坪山城投智慧物业有限公司5万元,7.深圳市宜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更名为“领航圳故事企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5万元,9.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25万元,凡对此资助安排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市交通运输局补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受理情况反映电话:12328,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