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51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1.地市科技主管部门,2.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三、申报条件1.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产业需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2.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的产业应为所在地的主导产业,国家高新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30%,3.本年度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四、申报方式1.2022年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cyjd.chinatorch.org.cn/,3.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30日至10月17日通过综合业务办理平台在线填写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省科技厅将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后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论证通过后按新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管理评价体系,2.符合条件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可申报创新型产业集群,六、联系方式省情报院联系人:杨忠勇029-8553217513991322820省科技厅联系人:于佳恩029-81122912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附件: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书(2022)附件.doc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