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GAP及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新认证的GAP、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申报主体(境外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除外),(二)对于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伪造假冒证书、未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未开展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建设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补助,三、奖补标准按照一个主体补助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四、奖补程序奖补采取自主申请、审查备案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主体申请,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崇州市GAP及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补助申请表》,新申报认证的产品,(三)奖补资金发放,于12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格对申请单位(个人)及其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奖补资金发挥积极导向作用,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联系电话:82380369附件:2022年崇州市GAP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