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7日,姓名刘勇性别男出生年月1987.6工作单位天元公安分局嵩山路派出所住址天元公安分局集体宿舍1号致残时间2021.3致残地点天元区金彩明天小区致残原因在抓捕毒犯过程中造成左股骨骨折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十级残疾情况2021年3月2日,在抓捕贩毒分子过程中不慎将双膝撞伤,诊断结果为:1、左股骨外髁骨骨折,2、双侧膝关节损伤,3、双侧踝关节扭伤,左侧腕关节扭伤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天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章)2022年9月19日联系电话:0731-28668069地址: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