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持续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68号)文件精神,市农委(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9月21日郑州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一、扶持原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二、扶持内容及补贴标准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持续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2〕68号)要求,三、项目申报(一)申报主体郑州市区域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扶持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级及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性项目,(3)项目申报应加工利用郑州市域内产生的农作物秸秆,(2)《郑州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承诺表》(详见附件1),(6)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县(市)农委和财政局申请验收相关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县(市)农委和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2)项目所在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县(市)农委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负初审责任,由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县(市)农委和财政局联合行文,郑州市及时将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到开发区、区县(市),开发区、区县(市)依照有关程序向项目申报单位拨付奖补资金,市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拨付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