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55号)的文件精神,拟下发2021年诸暨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诸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反映,联系电话:0575-87381583,2021年诸暨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表序号单位名称车辆数(辆)补贴金额(元)1诸暨市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101031000.02诸暨市长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88223066.83诸暨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19601733.2合计6171855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