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5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2〕4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青岛市2023年度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主体需在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0月1日期间达到申报条件,(二)各项资金申报条件:1.支持海洋保健食品或涉海新食品原料项目奖补资金(详见附件1),2.支持海洋类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新进入药品目录项目奖补资金(详见附件2),请各区(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提交申请后导出项目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审核原件),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三、相关要求(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2〕4号)为准,附件:1.支持海洋保健食品或涉海新食品原料项目奖补资金2.支持海洋类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新进入药品目录项目奖补资金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0日(联系人: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