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4.加快建设融合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4.发展数据交易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2.建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创新服务机构、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等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四)推动产业链现代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创新发展大数据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推动大数据行业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在产品销售预测与需求管理、产品生产计划与排程、供应链分析与优化等全流程场景中应用大数据,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核心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3.优化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提供共性技术支持、数据要素供给、产品检测认证等服务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3.大数据+应急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统筹推进全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支持大数据重点产品研发、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大数据创新发展平台培育、大数据优秀标杆企业发展、DCMM贯标、大数据示范园区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