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字〔2021〕21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项目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2〕32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主体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日期间达到申报条件,三、申报材料1.《青岛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表》,4.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已实际生产的证明材料,请各区(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提交申请后导出项目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市)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审核原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区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后,五、相关要求(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项目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2〕32号)为准,附件:1.青岛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0日(联系人: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