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构建以临床应用为导向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按照《东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度东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临床中心”)申报工作,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条件,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2.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开展申报领域内药物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不少于1项,3.在申报领域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具有较大影响的临床专家作为带头人,5.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注意事项1.每个医疗机构推荐不超过2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申报,现有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纳入市临床中心管理,按《东营市科技创新领域诚信管理办法》严肃处理,4.请各申报单位按《东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要求,联系人:张立宾联系电话:8380282,18661395557电子信箱:skjjsfk@dy.shandong.cn附件:东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docx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