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遴选暂行办法》(龙科综〔2021〕3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申报龙岩市科技创业人才的条件:1.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3.所创办企业在龙岩市内注册3年以上,5.重点支持依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并成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型创业人才,(二)申报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的条件: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受聘于市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市产业领军人才、市名医、市乡村振兴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同一单位或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或“龙岩市科技创业人才”,二、遴选名额遴选2022年龙岩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5名,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高校、三级医院等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申报人的审核推荐,填报《龙岩市科技创业人才申报表》或《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表》,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逐项核实,3.推荐单位: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所属机构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