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委发〔2019〕45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景财办发〔2020〕83号)等文件规定,县财政将委托浙江闰政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景宁600产业发展与市场营销项目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检查工作,2021景宁600产业发展与市场营销项目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农业农村局的景宁600产业发展与市场营销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绩效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提升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出政策意见和相关建议,三、工作要求(一)本次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检查采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单位相关项目支出重点评价和检查与单位自评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绩效情况,并对下一步改进和提升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提升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出意见和相关建议,(二)你单位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和专项检查工作,附件1:2022年景宁县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度安排表;附件2:景宁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附件3:景宁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样本);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附件5:景宁县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收支明细表,将附件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于9月30日前报浙江闰政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林铭或县财政局沈定东,(三)联系人:浙江闰政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林铭,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绩效科)沈定东,附件1:2022年景宁县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度安排表.docx附件2:景宁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资料准备清单.xls附件3:景宁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样本).docx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doc附件5:景宁县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收支明细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