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实地考察、综合评估,拟同意双河市兴博职业培训学校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一、拟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河市兴博职业培训学校二、公示期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情况请向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三、监督电话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6666313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