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人:为吸引留住龙江人才在牡市落户创业,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新时代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新时代牡丹江人才引领发展20条》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公积金中心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持有“龙江惠才卡”“优才卡”或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人才,二、政策措施(一)对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的缴存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即商品住房贷款的调至80万元,产权转让住房(二手房)贷款的调至60万元,(二)申请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账户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且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类型的贷款最高额度,账户缴存余额超过3万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余额的20倍且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类型的贷款最高额度),(三)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为人才办理业务开设“绿色通道”,三、其他事项和流程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期间根据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原文链接:牡公管委规〔2022〕4号关于落实新时代人才引领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图解】政策解读:关于落实新时代人才引领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