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函告如下:一、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补助资金额度及数量(一)项目申报主体资格1.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的合作社,2.申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的合作社,3.申报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的合作社,(二)项目补助数量及资金额度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项目,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16个,2.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7个,3.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2个,附件:1.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条件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3.项目备案表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9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条件一、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市级示范社成员出资6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三、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年经营收入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