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仪政办发〔2022〕22号)、《关于下达大棚水产工厂养殖机械、智能农机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仪农发〔2022〕127号、仪财农〔2022〕50号)文件精神,由于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扬州旺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合同和负责人发生变化,该项目(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无法继续实施,2022年9月5日至9月15日,经重新公开申报、镇级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个,仪征市友为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现对仪征市友为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仪征市农业农村局(83422531)、仪征市财政局(83431667)反映,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仪征市财政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