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8〕111号)和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厦商务〔2018〕33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7020056,附件:2022年度同安区促进外资增长奖励资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15日附件:2022年度同安区促进外资增长奖励资金申报情况表序号申报企业申报项目奖励金额1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鼓励现有企业到资162.35万元2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鼓励企业人才47.4万元厦门海福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鼓励外资新设到资200.2万元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鼓励企业人才91.69万元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