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中共瑞安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决定派出由陈敏、郑逍翔、胡瑞华等同志组成的审计组,对钟慧明同志任瑞安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预计时间从2022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审计期间,欢迎有关人员来人、来函、来电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瑞安市审计局或审计组就与审计有关事项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同时,欢迎对审计组的审计执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地址:安阳大厦20楼举报、监督电话:审计组65839595审计局65839581中共瑞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审计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