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特制定以下政策: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到期的,二是师市住建部门可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情况,适当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三是对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适当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帮助企业尽快回笼资金,四是进一步压缩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间,节约企业时间成本,二、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安排部署,兵团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执行以下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二是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三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的缴存职工,提高到2000月/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