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海协作对口帮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扶(2018[2018]46号)精神,“沿海较发达县(市、区)每年落实对口帮挟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以上,对口帮扶建瓯市的是莆田市荔城区,2022年5月,荔城区根据《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拨付对口帮扶建瓯市帮扶资金的函》(荔政函[2022]155号),拨付我市帮扶资金1200万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其中600万元用于北苑贡茶文化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附件:1.闽扶办[2018]49号文件2.莆田市荔城区拔付扶贫资金的函3.北苑贡茶文化项目建设情况表建瓯市茶业发展中心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