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2〕29号,现将组织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通知要求,择优限项向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1个参评项目,各地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以自荐1个项目,如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申报材料报送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二、申报需提交材料(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三)各企业(推荐单位)应将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上材料均需由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完报送,请具体申报单位不要直接将材料报送省市局,三、其它事项(一)申报材料、表格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请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于9月19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于9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股,四、咨询电话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2118711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95-23881881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2〕29号)2.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