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综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省内所有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县(市、区),已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的不再参与本次综合评价,二、评价内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情况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已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制定的今后三年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目标,3.支持重点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5.支持提升重点民营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支持重点民营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经设区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后报至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第二批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重要性,将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工作作为一次重要契机,各县(市、区)要围绕《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要求,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霖0531-51782698王明辉0531-51782701电子邮箱:mist@shandong.cn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非公组发〔2021〕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的通知.pdf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