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要求,我市于2021年初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的通知》(佛建〔2021〕7号,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为完善绿色建材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提升建材产业绿色化发展,经向社会广泛征集《基本要求》修改意见及项目增补建议,已编制完成《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2022版),新增了抗震支吊架及通信管等相关内容,并对应编制了《绿色建材技术评价条件(第七批)》,现印发给你们,附件:1.《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2022版)2.绿色建材技术评价条件(第七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13日(联系人:陈工,邮箱:fszjkjk@fszj.foshan.gov.cn)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