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三门县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意见补充规定》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7日三门县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意见补充规定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整体股权转让、政府收储后出让等方式落户三门县低效工业地块上的工业项目,项目必须是固定资产总投资3亿元(含)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或由国家高新企业、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控股投资的固定资产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县重点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分档激励,按照附表奖励标准给予50%的奖励,2.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50%以上,按照附表奖励标准给予20%的奖励,3.项目投资完成后,按照附表奖励标准给予30%的奖励,补助以企业正式投产当年起8年内的地方综合贡献扣除招商选资政策所享受的金额为限,四、其他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试行,附件:三门县各区域奖励比例汇总表附件三门县各区域奖励比例汇总表序号区域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亿元(含)--3亿元(不含)奖励比例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3亿元(含)以上奖励比例备注1区域1:海游街道、珠岙镇、亭旁镇、经济开发区6.5%10.0%2区域2:海润街道、沙柳街道、健跳镇、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5.0%8.0%注: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按不高于最新版《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公布的该行业投资强度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