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现将我局受理的道路旅客运输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联系方式: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大楼,收件人:陈轶男,邮编:551700,毕节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