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修订了《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既有管线迁改实施意见》,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2022年9月8日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既有管线迁改实施意见(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既有管线迁改工作,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市、区级财政投融资重点项目所涉及的既有管线迁改工程,第三条管线迁改由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委托管线产权单位及其下属企业依法组织实施,由建设(代建)单位依法组织实施管线迁改,军用管线的迁改可由建设(代建)单位直接委托管线权属部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管线权属部队明确参建单位后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实施,涉及铁路部门的管线迁改由建设(代建)单位直接委托铁路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由建设(代建)单位直接委托铁路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负责协调推进重点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后90日内编制建设项目结算,各产权单位负责各自管线迁改的组织实施、验收、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助建设(代建)单位处理涉及部队管线迁改方面的问题,市铁指负责协助建设(代建)单位处理涉及铁路管线迁改方面的问题,其他财政投融资项目所涉及的既有管线迁改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