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涉游企业: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文广旅体〔2020〕33号文件)的文件规定,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18条,对旅游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奖励,景宁畲族自治县假日旅游有限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以上,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27条,鼓励大宗专列专车旅游:对一次性组织300人及以上的大宗专列专车游览景宁1个购票景区(点)及以上且住宿1晚的旅行社给予奖励,给予黄山纵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宗专车奖励1.53万元,江苏上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宗专列奖励6.8万元,华数(江苏)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大宗专列奖励6.1万元,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28条,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29条,给予浙江鸣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温州瓯源旅游有限公司、江苏上游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宇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海丝国际旅游交流中心、杭州旗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国国旅(台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个联络处设立单位的2021年度基础工作经费补助各5万元,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31条,分别给予每个活动一次性补助0.6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