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社〔2022〕48号各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61号),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2263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807就业补助”,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合作,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