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应符合《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相关要求(附件1),2022年9月20日前提交至所在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推荐单位),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省级公司、子公司及部属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省级推荐单位申报,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符合条件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推荐,对于纳入“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培育清单”(详见附件3)的申报主体,需向原省级推荐单位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并经省级推荐单位推荐、报送后,最终认定“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省级推荐单位和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动员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省级公司(子公司)积极参与,省级推荐单位和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指导申报主体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附件:1.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申报和创建指南(2022年).doc2.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2022年).doc3.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培育清单.xlsx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