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2021年,长春市财政局坚决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长春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长春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办法》《长春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管理实施办法》《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印发《长春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实现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开展项目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制定印发《长春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将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特别是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三全”体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各地各部门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委托第三方对89个预算部门和13个城区、开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全面加快“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