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协会、企业:现将《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企业请于9月13日前申报至区,广州市商务局2022年9月9日(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1098757)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报指南为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等有关工作,一、工作依据(一)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1〕56号)(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2〕16号)二、支持内容和标准(一)支持内容: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2.申报项目单位与活动执行单位应一致,3.申报项目的费用应为促消费活动直接相关支出,1.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报承诺书原件(附件2),2.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请表原件(附件3),于9月13日前送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1.区商务主管部门正式行文的推荐项目请示,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广泛发动、组织属地内的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初审项目申报方向、申报单位资质以及相关政策要求,附件:1.项目库申报材料封面(模板)2.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报承诺书原件(附件2),3.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促消费奖励)申请表原件(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