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开展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持续推动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为全面掌握各区、各重点发展片区、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现就2023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统一代码,(二)已取得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四)在本通知发布前尚未经市、区政府审批而拟在2023年度申请安排用地的建设项目,二、申报方式2023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采取以下两种形式开展:(一)市、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于9月30日前已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开展论证工作的,已核发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项目无需申报,(二)暂无法使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开展论证工作的部分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位、产业用地需求企业,登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首页(http://pnr.sz.gov.cn),通过“2023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http://pnr.sz.gov.cn/d-ysb/jsydysb/login.jsp)进入预申报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填写“2023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三、申报时间项目单位申报日期:2022年9月13日至9月30日,四、预申报解释与说明关于对预申报工作的任何疑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