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四)提交资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前连续6个月申报或缴税(含免税)证明、银行账户(个体户可提供社保卡),(二)补贴对象:初次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每人2000元标准,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三)补贴标准: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咨询电话:0516—86299209创业场地租金补贴(一)文件依据: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邳财社〔2020〕1号),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创业主体以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