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管办〔20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请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