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10条政策支持全县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对春节假期(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在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大中型建设项目正常工作的一线施工作业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给予补助,县财政再给予1000元/人补助,对县本级的省大中型建设项目人员,县财政给予1000元/人补助,对2021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补助(市、县财政各承担50%),对2021年营业收入1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工业企业,对2021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在2022年一季度新增的员工,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对2021年营业收入1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工业企业在2022年一季度新增的员工,对2021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对2021年营业收入1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工业企业,对2021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商贸限上企业(包括个体户),连续生产的项目和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报酬保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