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帮助物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服务〔2022〕431号),现就落实有关政策的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市内现有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和5A、4A级物流企业(名单详见省工信厅网站)二、补助范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补助对象用于开展疫情防控设施改造、配备消毒设备的费用支出,三、申报时间及补助比例分两次申报: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费用补助,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申报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费用补助,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2年上半年未申报的,四、工作要求(一)请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仅用于申报单位疫情防控费用支出,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应符合单位实际,(三)第一批次的申报材料于2022年9月15日前、第二批次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系人:刘雪辉(市工信局企业和生产服务业科)联系电话:0597-3293258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岩市财政局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