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请各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程序进行项目申报,一、扶持对象农民合作项目优先中省市示范农民合作社实施,家庭农场牧场培育项目由区级示范及以上家庭农场实施,对2019-2021年已享受家庭农场财政补助、没有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没有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财务软件的不予扶持,二、扶持方向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家庭农场牧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改造与提升(设备购置)、农业科技创新(优势产业技术研发、农业绿色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支付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费等方面,三、扶持标准农民合作社扶持标准:对不同等级的合作社示范社在补贴额度上有所差别,家庭农场扶持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四、申报方式(一)申报程序1、自主申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牧场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申报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2、项目立项: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规模,(二)申报材料各项目实施主体下载附件《项目申报书(样本)》,联系人:乔凯咨询电话:0912-3525135附件:项目申报书(样本).docx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