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19〕1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财企〔2020〕115号),经企业项目申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审核,并委托景宁正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第三方审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浙江爱情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提交的2021年度外贸进出口奖励以及展览展销会和国际认证补助(31个项目)进行资金拨付,现予以公示,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4日联系电话:0578-5881809(商贸科)附件:2021年度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doc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