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区域旱情,统筹考虑各站开机情况,为保证各翻水站的正常运转,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翻水费5000万元,列2022年度“2130315抗旱”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省级翻水费结合翻水站实际翻水情况,逐月核报,据实结算,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1〕15号)规定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附表:2022年第二批省级翻水费拨付表2022年第二批省级翻水费拨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