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高新区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指南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高新区平台)分为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和运营管理能力、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三类,(一)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和运营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园区综合运营管理能力和科技创新服务水平,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高新区管理机构,(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各高新区内已建、拟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或高新区内科技服务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载体,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各高新区内已建或拟建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选择“宁夏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类”——“2023年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高新区管委会,并填报“2023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各申报单位须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三、其他事项(一)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高新区平台)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过程管理,四、申报咨询项目申报咨询:0951-50199825020997申报系统咨询:0951-50112045020580附件:2023年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高新区平台)项目汇总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