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十四五”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为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参照国家方案目标设置,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04万吨,各项目标设置均与国家下达我省的指标保持一致,二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难点,《实施方案》明确在“十三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和任务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