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一)健全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1.加强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建设,重点强化旗中蒙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旗中蒙医医院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诊疗中心和制剂配制中心,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旗工信局、旗人社局、旗文旅局)2.健全中医(蒙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牵头单位:旗卫健委)3.夯实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基础,支持旗中蒙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依托旗中蒙医医院建设1‒2个基层样板基地,鼓励中医(蒙医)医疗机构拓展医养结合、康养服务、健康旅游等服务领域,(责任单位:旗卫健委)8.提升中医药(蒙医药)康复能力,依托旗中蒙医医院建设开展康复诊疗区域合作,配合单位:旗发改委)(三)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0.培育高层次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配合单位:旗人社局、旗编办、旗工信局、旗财政局)(四)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15.挖掘传承中医药(蒙医药)精华,鼓励在中蒙医医院中医药蒙医药博物馆基础上建设旗中医药蒙医药博物馆,配合单位:旗工信局、旗卫健委、旗工信局)21.发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鼓励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和医院门诊更多提供适宜的中医药蒙医药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