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并应与技术使用单位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2.申请单位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七)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八)申请(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二、申请材料(一)深圳市科技抗疫专项项目申请书原件,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九、法律效力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市科技创新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单位代理资金申请事宜,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请单位一经立项,主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记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附件:1.科技抗疫专项(第二批)项目课题指南2.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3.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