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2021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且2022年1-3月营业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留厦且2022年3月31日前仍在原企业的在职在岗员工,三、补贴标准(一)限额以上零售企业:2022年1-3月零售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同比增长10%(含)-20%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000元/人,(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2022年1-3月营业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同比增长10%(含)-20%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000元/人,(三)2021年营业额1亿元(含)以上的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2年1-3月营业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同比增长10%(含)-20%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000元/人,四、申报材料(一)2022年翔安区春节期间稳岗增产补贴申报表(附件1)(二)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增产补贴员工花名册(附件2)(三)员工“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按申报补贴员工花名册排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应包含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四)员工就业登记清单(2021年12月、2022年3月)(五)员工缴交社保清单(2021年12月、2022年3月)(六)申报企业2022年1-3月统计报表(零售企业E204表、餐饮企业S204表、商务领域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F203表)(七)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五、申报流程(一)申报企业告知申报补贴员工截取符合要求的“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留存核查,(二)申报企业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档)报送区商务局,附件:1.2022年翔安区春节期间稳岗增产补贴申报表2.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增产补贴员工花名册3.诚信承诺书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