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样本企业: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的通知》(闽中小企业办〔2022〕2号)精神,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小办)委托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洛特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实施单位本次评估由省中小办委托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洛特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三)此次评估将形成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总报告和设区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子报告,四、工作要求(一)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有利于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请县(市)区中小办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于2月7日前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附件1),2月15日前盖洛特公司开展样本企业短信链接发送和短信催报工作,各县(市)区工信局要配合盖洛特公司做好催报工作,加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微信交流群进行咨询,(三)请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详见附件2),将加盖公章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含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版)发送至市工信局邮箱,请相关单位于2月15日前报至市中小办,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乔雄大厦A座8层附件:1.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2.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福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