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莲政办抄〔2019〕20号)文件第19条,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9〕7号)文件第(六)条支持进口稳定增长,经申报审核,有丽水万邦鞋业有限公司等86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对奖励企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说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6日-9月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区商务和金融发展中心商务科,联系人:周丽玲联系方式:0578-21100522021年度莲都区本级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奖励明细表.xlsx莲都区商务和金融发展中心2022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