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文件和省商务厅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试点市场主体,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活力,促进四川外贸稳中提质,结合成都市二手车出口试点管理相关规定,拟增补一批二手车试点企业,相关申报条件、所需材料要求均按照《关于申报成都市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的通知》执行,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9月8日前报送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若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报送纸质版则可先行报送电子版材料,参加过今年7月试点评审的企业评分依然有效,不再参与此次评审,联系人:王婉邮箱:9836362@qq.com联系电话:13608071526、028-60302300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B区11楼,特此通知,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2022年9月6日。